|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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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轮候查封***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房屋、查封***名下牌照号为津NM××**奔驰牌轿车; 二、查封***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号××查封***名下牌照号为津NL××**大众牌轿车一辆。 保全申请费3770元,由申请人承担。 查封财产未经本院准许,禁止买卖、转让、抵押。 如不服本裁定,当事人可在接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6-17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