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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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洛阳市菩邦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洛阳市菩邦物流有限公司名下挂车豫豫CX3**三豫CX3**款50000元。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9-27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