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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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市支行 儋州相志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市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505元,退回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市支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