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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延边恒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延吉市新兴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延边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延边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8)吉24民初471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执行延边科学技术大学名下位于吉林省延吉市朝阳街3485号和平小区1号楼1层东侧2号房屋。

一审案件受理费481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810元,均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10
发布日期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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