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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恩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在425000元限额内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或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2645元,由***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16
发布日期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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