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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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3135元,由***负担16662元,由***、衡水汉唐房地产中介经纪有限公司负担1647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6 |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