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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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84元,减半收取计242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