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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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云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汉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深圳市云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珠海汉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50000元; 二、被告深圳市云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珠海汉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为:以货款本金15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自2017年12月24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珠海汉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340元,由被告深圳市云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6-22 |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