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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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盛越广告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上海盛越广告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管辖权异议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上海盛越广告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陈翔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陈喆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