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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宝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
山东宝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8元,由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82元,由上诉人青岛宝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2
发布日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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