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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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19)粤0111执5644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在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仍有继续履行前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