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旺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由蔡道明代持购买武汉旺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款,限额人民币150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二、查封申请人***用于担保的房产一套、小轿车一辆:

1、坐落于枝江市马家店街办公园路**门面房**(所有权人:童良春,房屋产权证号:枝江市房权证马家店字第**、土地使用权证号:枝江国用(2002)字第1100306号);

2、奥迪牌小型轿车一辆(所有人:宋文,车牌号码:鄂E×××**)。

申请人申请延长期限的,可在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逾期未申请的,自行承担续行不能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8
发布日期 2020-11-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