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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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郭支行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在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郭支行开户、卡号为62XX90中的存款91万元予以冻结。 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期满需要续冻,申请人须提前七日向本院提出申请,否则期限届满后将解除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1-12 |
| 发布日期 | 2020-11-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