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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违约金15527.3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8元,减半收取计94元,由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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