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长春华辉汽车燃气有限公司 通化中联燃气有限公司 通化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通化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通化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9,950元,减半收取24,975元,由原告通化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14 |
| 发布日期 | 2020-11-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