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清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续行扣留巴东县交通运输局应支付给被申请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工程款共计2200000元,扣留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7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