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地影院发展(宜宾)有限公司 大地影院发展(湘乡)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地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雄都影院有限公司 重庆嘉裕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大地影院发展有限公司 指点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焕扬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指点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票款和技术服务费8881178.3元;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指点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8881178.3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4146元,由被告指点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4 |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