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博华陶瓷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存款6534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期间,财产由被申请人保管、使用,但不得转让、赠与、抵押或故意毁损。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8-13
发布日期 2020-01-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