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汇旭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86900.2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291900.28元,由原告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原告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预交案件诉讼费中的剩余部分286900.28元由本院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6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