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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润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向本院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00185.81元,本院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19-12-09
发布日期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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