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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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道路交通管理(道路)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被告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作出的北京企联惠通道路运输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560元(含原告已交纳的公告费260元及本判决公告费300元)、鉴定费2000元由被告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担(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8-24 |
发布日期 | 2020-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