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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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沈阳康环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沈阳恒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辽0802执保339号 本院在执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贾子媛、段福海、那人东、沈阳康环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冯桂英、焦向儒、冯晓芝、沈阳恒信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中,本院对被保全人贾子媛、段福海、那人东、沈阳康环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冯桂英、焦向儒、冯晓芝、沈阳恒信担保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了部分保全,现予结案。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1-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