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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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宝林达包装用品有限公司 江西华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江西宝林达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名下的万联180五层瓦楞纸板生产线一套、单色印刷机一台、蜂窝纸板生产线一套等,抵押登记编号为抚金工商抵字[2014]第46号,具体设备详见抵押物明细表和现存设备(详见附件)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危红波(危红波,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上述设备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危红波时起转移; 二、上述设备的抵押及查封手续予以解除; 三、买受人危红波可持本裁定书到设备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9-24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