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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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第四混凝土分公司 重庆金科科健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金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四川住总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被申请人四川住总建设有限公司在重庆金科科健置业有限公司的应收款6529145.2元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10-16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