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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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西介休大佛寺小尾沟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介休大佛寺煤业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山西介休大佛寺小尾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介休大佛寺煤业有限公司、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价值人民币47917967.3元的银行存款或者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