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新地锐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 |
| 类型 | 支付令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支付纠纷 |
| 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安徽新地锐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人民币1608元。被申请人王丽珠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安徽新地锐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人民币1608元。 申请费17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