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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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材料研究所 湖州运河铸钢有限公司 上海神运铁合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原告湖州运河铸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案件受理费4,729元减半收取为2,364.50元,由原告负担(已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同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按上诉状请求金额预缴上诉受理费,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6-06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