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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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展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八局集团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云南展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间不得支付。 二、冻结被申请人云南展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中铁八局集团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4785371元。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不得向云南展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 上述财产冻结限额为11290000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28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