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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京金盛国际家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金盛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宝林家具装饰港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或冻结扬州宝林家具装饰港有限公司、南京金盛国际家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价值9亿元的财产,查封或冻结江苏金盛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价值相当于1.8亿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08-15
发布日期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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