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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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盛国际家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金盛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宝林家具装饰港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或冻结扬州宝林家具装饰港有限公司、南京金盛国际家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价值9亿元的财产,查封或冻结江苏金盛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价值相当于1.8亿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08-15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