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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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赔偿原告杭州一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67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杭州一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2元,减半收取86元,由原告杭州一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担29元,由被告***负担5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16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