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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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丰支行 江西省东翰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西省东翰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上饶市解放路支行的存款(账号为19×××69)或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丰支行的存款(账号为36×××09),金额为230000元,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167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