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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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荣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邯郸市邯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邯郸市邯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邯郸荣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付未付的工程款及履约保证金8800000元,期限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20-11-04 |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