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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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邮创制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晨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秦皇岛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983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1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