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华喜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上海华喜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牌号为沪NCXXXX汽车一辆及车辆行驶证; 二、原告上海华喜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请不予支持。 本案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原告上海华喜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0元,被告***负担2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03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