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
元吉(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元吉(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宝清县富硒产业协会租赁保证金54,000元;

二、被告元吉(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宝清县富硒产业协会租金133,200元;

三、被告元吉(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宝清县富硒产业协会大米损失19,009.50元;

四、驳回原告宝清县富硒产业协会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39元,减半收取计2,469.50元,由原告宝清县富硒产业协会负担341元,由被告元吉(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担2,128.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7-09
发布日期 2020-01-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