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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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门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领展工程技术经营部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广东长门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领展工程技术经营部的银行存款295586.99元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1998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