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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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0626执1470号 方寻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中心支公司平江营销服务部 本院执行的方寻玉申请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中心支公司平江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中心支公司平江营销服务部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