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莱轩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医信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华蓥现代天府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华蓥现代天府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莱轩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借款100万元及借期内利息26,250元; 二、被告华蓥现代天府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莱轩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100万元为本金从2018年2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违约金; 三、被告华蓥现代天府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莱轩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剩余管理费7,500元; 四、被告华蓥现代天府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莱轩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7,500元为本金从2018年2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违约金; 五、被告华蓥现代天府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莱轩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70,000元; 六、被告***、***、***、***、***对上述第一、二、三、四、五项判决主文中被告华蓥现代天府医院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华蓥现代天府医院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769.1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华蓥现代天府医院、***、***、***、***、***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29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