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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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淮安嘉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0)粤0705执3302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淮安嘉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本院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0-9-15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