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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怡顺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
法院 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江西怡顺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9-23
发布日期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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