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古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安徒生童话乐园(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德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诚功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泰舫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上海泰舫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上海诚功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70万元;

二、被告上海泰舫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诚功实业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7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570万元偿清之日);

三、被告上海泰舫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诚功实业有限公司律师费236,000元;

四、被告***、***、上海古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德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安徒生童话乐园(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被告***、***、上海古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德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安徒生童话乐园(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上海泰舫投资有限公司追偿。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152元,减半收取计31,57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36,576元,由被告上海泰舫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09
发布日期 2020-01-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