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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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九州天润中药产业有限公司 上海创业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安徽明颐本草药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 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安徽明颐本草药业有限公司、张杰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94,966.7元(开户行、账号等财产线索见“财产保全申请书”),期限为一年; 二、以上查封冻结不足人民币194,966.7元部分,继续查封被申请人张杰名下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天祝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期限为三年。 本案财产保全申请费1,494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8-25 |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