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佛冈支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冈石城支行 佛冈荣源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19068.32元给原告***;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51元,由原告***负担351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负担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