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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北鹏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执行人湖北鹏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50万元予以冻结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予以查封、扣押;

二、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7
发布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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