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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铂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411执恢761号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娟英、范莉、费维、费小平、常州铂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高娟英、范莉、费维、费小平、常州铂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受理执行后,经本院处置被执行人范莉名下的不动产,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执行款1093958.81元,并由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出具结案说明书,至此,本院作出的(2019)苏0411民初266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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