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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谷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四会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谷支行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561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谷支行负担。

裁判日期 2020-6-19
发布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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