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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苏0583民初14153号

原告:亿铖达焊锡制造(昆山)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庆辉。

被告: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住***。

原告亿铖达焊锡制造(昆山)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16日立案,并依法向原告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原告亿铖达焊锡制造(昆山)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收到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亿铖达焊锡制造(昆山)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胡小娟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屠光睿

书记员曹梦绮

裁判日期 2018-07-27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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