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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正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哈密市绿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哈密市绿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7560.23元(原告已预交),原告哈密市绿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将诉讼请求变更为253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432.50元,减半收取216.25元,由原告哈密市绿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负担,由本院向原告哈密市绿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退回47343.98元。

审  判  长   张 政

人民 陪 审员   宋玉兰

人民 陪 审员   周 娟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金静静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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