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黑龙江省铸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铁力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铁力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黑0781执24号 黑龙江省铸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杨淑杰: 黑龙江省铸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杨淑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28949.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将被执行人杨淑杰名下位于铁力市×××××号楼×单元×××室住宅予以查封并评估拍卖,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铸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按二次流拍价接收流拍物折抵全部债务,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6,349.50元,其中,未付购房款220,000.00元,违约金6,000.00元,迟延履行金66,066.00元,诉讼费2,349.00元,评估费8,000.00元,执行费3,334.00元。本院已于2020年11月2日将流拍物交付给黑龙江省铸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至此,黑龙江省铸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的(2015)铁商初字第42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