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迅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武汉迅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攀枝花XX广场项目部的工程款及保证金350000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即自2019年11月26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 

 
               
             
              


 
              


 
               
             
               
             
               
             
               
             
              